满族萨满教认为,万物均有灵魂。人的灵魂有三个:一是命魂,即满语“发扬阿’。人与各种生物都有命魂,与人和生物的生命同始终,人活着主要是靠这个魂生存于世间。二是浮魂。浮魂有两种形态。一为梦魂,它存在于人和高级禽兽鸟虫中,它的特点是可以不完全依附于主体而生存,可以暂时游离徘徊于主体之外,与其他生物主体相互发生关系,梦是这类魂气作用的结果。
浮魂的另一重要形态是意念魂。它比梦魂更活跃。是人生活于世间最重要的求知魂,卜择、暗示、潜诱、慧测、灵技等超人特能都源于这个魂魄的潜力。这个魂也受外界的影响.如在某些祭祀中,萨满时常通过神祭引来犬光,投射于灵物上面,再将灵物挂在或系在族人身上,便认为可以使人山愚变智、山弱变勇。
萨满教认为,这是七色阳光对意念魂作用的结果。三是真魂,满语称“恩出发扬阿”,意思是神魂。它藏于牙齿、骨窍与头发之中,是人与动物最有生命力的本魂,是永生的魂和能转生的魂。萨满教认为人死后身体很快就腐烂了,但藏于牙齿、骨窍、头发‘!,的真魂能水世长存。萨满通过一定神术招魂,可见到真魂,甚至可以与之交流对话。
依据这种真魂不死的观念,某人、某动物死后,通过萨满的神术,经过若千艰辛跋涉与周旋,就能将其真魂从九天环宇中请回人世;还可用特定的物质—石、草木、革、帛、兽骨以及铅、铜、铁等,制作真魂依附栖居的神偶,这样就能日夜守护与庇佑氏族或部落。
萨满教认为,魂亦属于一种气态物质,又称魂气,民间传说其多为黄褐色雾气或黑色雾气,形状变幻莫测,有时像椭圆形趁(状物依附某处,有时像水珠流溢滚动在草叶或湿润器物上,而有时又变为小黑团浮游在空,卜,或状如小人,于地而飞驰。魂气游浮、移动、变幻,轻柔若绵,其形只有萨满或具有某些特质的男女才可以看到。.
满族萨满的灵魂观在北方民族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。在其他民族中,也认为存在可以脱离人休而活动的灵魂,虽然其体称谓不一,一般认为有一至三个。灵魂的具体形态多为气态,可幻化为昆虫或小动物出入人体。
灵魂是生命的本原,萨满可以招魂、送魂。灵魂观是萨满神小活动的思想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