‘推出午门斩首’是我们在看戏剧和影视时经常听到的一句话。在人们的印象中,午门成为皇帝处置官员罪犯的行刑场地。但是经过学者们的考证,对这一观点提出了质疑:‘推出午门斩首’其实是错误的说法。
那么到底午门是不是斩首的地方呢?
要想知道‘推出午门斩首’这个说法是不是正确的,首先就要弄清午门在哪的问题。根据史籍的记载,在元代以前,都没有发现有‘午门’这一称呼。一直到公元1367年,朱元璋在南京称吴王后开始修筑宫室,他把皇城的南门命名为‘午门’,这是‘午门’在历史上**次出现,但它是皇城之门而不是宫城之门。《明会典》中这样记载:‘吴元年,作新内正殿,曰奉天殿,前为奉天门……周以皇城。
城之门南曰午门、东曰东华、西曰西华、北曰元武’。到了1377年,朱元漳又在南京改修大内宫殿,决定把阀门称作‘午门’,这才是皇宫的正门以‘午’为名的开始。等到朱棣在北京正式修建宫殿时,一切都仿照南京皇宫的建制,其宫门的正门,也沿称‘午门’的称呼,从此直到清代,始终未变。
‘推出午门斩首’之说中的‘午门’,应是皇宫的南门,也就是紫禁城的正门。
‘午门’又被称作‘五凤楼’,分上下两部分,下为墩台,正中开三门,两侧各有一座掖门,俗称‘明三暗五’。
这五个门洞各有用途:中门为皇帝专用,此外只有皇帝大婚时,皇后乘坐的喜轿可以从中门进宫,又通过殿试选拔的状元、榜眼、探花,在宣布殿试结果后可从中门出宫。东侧门供文武官员出入。
西侧门供宗室王公出入。两掖门只在举行大型活动时开启。此外午门还是颁发皇帝诏书的地方。每年腊月初一,要在午门举行颁布次年历书的‘颁朔’典礼。遇有重大战争,大军凯旋归来,要在午门举行向皇帝敬献战俘的‘献俘礼’。这样看来,午门是个很重要的场所,把如此重要的地方作为杀人刑场显然不合情理。
既然不合情理,为什么还会有‘推出午门斩首’这样的说辞呢?
**个原因是在封建社会,皇宫是封建权力的象征,是国内的**政治中心。普通人不可能了解皇宫内的生活以及发生的事情,因而许多有关宫廷方面的故事,引起了人们的很大兴趣。那些流传下来的宫廷掌故,往往夹杂了许多似是而非的成份。#p#副标题#e#
第二个原因是小说传奇等文学作品的传播。
明朝以前,从未见有‘推出午门斩首’的情节,自明代以后,就逐渐见到并且日益增多。《说唐后传》是我国成书较早的一本演义小说,叙述的是罗通扫北和薛仁贵东征的故事,其中就有多处关于推出午门斩首或枭首的情节。
《封神演义》及《说岳全传》内也有提及午门或推出午门斩首的故事。这些演义小说成书的时间大约在明代中叶,后世清代大量的才子佳人小说、公案小说及杂剧之内,关于‘推出午门斩首’之说就屡见不鲜了。这说明此类情节的产生和流传,仅仅是在明清两代。
然而,‘推出午门斩首’这一说辞不存在,不代表午门就从未发生过行刑的事例。明朝历史上确实是有不少官员曾被拿在午门问罪,也确曾有不少官员死在午门之外。
明朝时,如果大臣触犯了皇帝的尊严,便以‘逆鳞’之罪,施以‘廷杖’之刑。
‘廷杖’就是用大棍子打屁股,行刑时用麻布将罪犯从肩膀以下绑住,使其无法动弹,再把他双足用绳索绑住,由壮士四方牵拽握定,只露出臀部和腿部,接受廷杖。先由军校打三下,作为开场,然后,上百名军士一边呼喝壮威,一边轮流执杖施刑。
打完,再用厚布将人裹起,几个人一齐用力,将其抛起,掷到地上。经过此刑的人,能活下来的很少,不死也落个终身残疾。而‘午门’就是这种酷刑的实施场地。
明朝创造了一个同时廷杖人数最多的记录。正德年间明武宗同时廷杖过一百零七位大臣,时隔不久,嘉靖皇帝就打破了这个纪录,同时廷杖一百二十四人,其中十六人当场死亡。廷杖制度说到底依旧是封建集权制度发展的产物,是封建皇帝铲除异己,巩固统治,满足自己虚荣心及统治欲的表现。
在当时封建的观念下,杀人被认为是凶事,在一般情况下,皇帝是不会让这种不吉祥的杀人之地靠近自己的宫室的。所以自古以来,刑人之地不仅不在皇宫大内的门口,而且一般是要在都城之外,一般都在人多热闹的街市。《礼记·王制》所说的‘刑人于市,与众弃之’就是说将犯人在街市斩首然后抛弃在那里。清代北京斩人就常在宣武门外菜市口。杀人砍头的地方之所以选在菜市口这样人多的地方,是因为封建统治者既是为要用屠刀来维护自己的专制权威,更是要藉此恐吓人民。